[剖腹产前一天饮食禁忌]剖腹产后的饮食禁忌

来源:百科大全 发布时间:2016-04-20 点击:

【www.bdwfs.com--百科大全】

剖腹产后的饮食禁忌

    剖腹产因有伤口,同时产后腹内压突然减轻,肠子蠕动缓慢,容易引起便秘,饮食的安排与顺产有一定的差别,下面是产后的饮食原则,准备剖腹产的准妈妈们不妨多了解了解,相信会对您产后身体的恢复有一定的帮助。

    一、产后饮食指导原则

    术后一周内避免油腻的食物。

    禁食蛋类及牛奶,以避免胀气。

    避免咖啡、茶、辣椒、酒等刺激性食物。

    避免吃深色素的食物,以免疤痕颜色加深。

    一周后可开始摄取鱼、鲜奶、鸡精、肉类高蛋白质食物,帮助组织修复。

    传统观念认为产妇不宜喝水,否则日后会肚大难消,这时必须多补充纤维质,多吃水果、蔬菜,以促肠道蠕动、预防便秘。

    发酵食物不要吃,以免胀气。

    因为失血较多,产妇宜多吃含铁质食物补血。

    生冷类食物(大白菜、白萝卜、西瓜、水梨……)禁食40天。

    二、产后三周进补计划

    *第一周:以清除恶露、促进伤口愈合为主

    最初可以鸡汤、肉汤、鱼汤等汤水类进补,但是不可加酒。

    猪肝有助排恶露及补血,是剖腹产产妇最好的固体食物选择。

    甜点也可以帮助排除恶露。

    子宫收缩不佳的产妇,可以服用酪梨油,帮助平滑肌收缩、改善便秘。

    鱼、维他命c有助伤口愈合。

    药膳食补可添加黄耆、枸杞、红枣等中药材。

    *第二周:以防治腰酸背痛为主

    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,药膳部份则改用杜仲。

    *第三周:开始进补

    膳食可开始使用酒。

    药膳食补可用四物、八珍、十全(冬日用)等中药材

    口渴时,可以喝红茶、鱼汤。

    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,可以增加一些热量,食用鸡肉、排骨、猪脚等。

    温馨提示:术后不久的产妇,应禁止过早食鸡汤、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,可在术后7~10天再食用。
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bdwfs.com/content/25623/

上一篇:[教科书式老赖刑满]教新妈妈产后巧选内衣裤
下一篇:【准备怀孕】准妈咪课堂产后的身体变化

Copyright @ 2013 - 2018 百搭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

百搭养生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